第一百一十二章-《穿书之修真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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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辰渊关上窗,用最后的余力布置了幻境,马上倒地昏迷。
    那小丫头被他下了寻踪香,就算能跑,也逃不过东门离人的夺命追杀。
    五分钟后,窗被撬开。
    程蕴鬼鬼祟祟地探头,小小声道:“我的衣服还在这,你总不能叫我光着身子到处跑吧?咦?有陷阱!”察觉到幻境的存在,她先是一凛,接着摸了摸后脑勺,有点得意,“嘿嘿,对我没用。”
    顺利来到男人身边,她用脚尖踢了踢他,没有得到对方回应,不由眉毛一挑。
    “原来是个只会唬人的纸老虎。”程蕴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仔细地打量男人,在看清面容的那一刻,她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眼睛发亮,“哇!人间极品!”
    这人的相貌极为俊美,长眉入鬓,眼睫毛长而卷翘,像两把小扇子,凝结着寒霜,鼻梁高挺如悬胆,薄唇紧抿,下巴的弧度恰到好处,气质尊贵仿佛高坐在皇座上的帝王,威严盖世,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影响天下人的命运。
    程蕴不是花痴,此时也被迷得移不开眼睛,心中产生了他是造物主的私生子的怀疑。
    若非如此,上天怎会用心捏出这等绝世无双的美姿仪?还赐予他强横的实力和极高极贵的出身?光是身上这件看似普通的黑色外衣,就能包下闲情楼所有的姑娘和少爷整整十天。
    想到这里,程蕴毫不犹豫地伸手扒他的衣服。
    “就算你长得比现在好看一百倍,也摘不掉杀人犯和偷窥狂的难听头衔!我刚被你看光了半个身子,还差点被你干掉,得跟你要点精神损失费……”
    摸遍美男全身,她找到一块蟠龙玉佩。
    这东西非皇子皇孙不能持有,一般人拿着是祸非福。
    程蕴撇嘴,把玉佩在扔地上,还踩了一脚,“原来是个姓黎的,难怪穿得这么贵。”
    又捡起一只小玉瓶,拔掉塞子闻了闻,喜形于色。
    “这是我家的鱼龙丹!”
    放进口袋,捞住另外两只小玉瓶,其中一个是空的,另一个装着一大滴水,蓝汪汪的闪烁着点点晶光。
    奈何她见识浅陋,认不出水的来历,只知道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我的!”
    乐淘淘地放进怀里,程蕴忽然看到美男手上画着诡异花纹,居然会动。
    但吸引她的并不是花纹会不会动,而是这花纹非常眼熟。
    马上把美男剥了个**,程蕴盯着他身上密集得吓人的花纹,就像沙漠中行走的旅人盯着清甜冰凉的泉水:“我遇到噬天虫寄生的宿主?”掐了一把脸,“哎哟,脸好疼!不是在做梦!”
    程蕴一下子高兴了,穿成废柴瘸子的郁闷消失得无影无踪。
    巫族传承中,噬天虫是可遇不可求的大机缘,放在元气充沛的上古时代也能让人争得打破头,更何况元气稀薄得将近没有的现代地球。
    哦不,这里是元气浓度还算可以的异世界。
    程蕴抓起美男的手指,狠狠咬了一口,想用他的血画下捕捉噬天虫的巫纹,不料美男的血像被冻结在肉里,根本画不动。
    无奈之下,她只好用自己的血,专心致志地在美男的四肢和头颅画下巫纹。
    完成前期准备后,程蕴深深地呼吸,忍着剧痛割分一缕神魂细丝,俯身吻住美男冰凉的薄唇,用力一吸。
    噬天虫发现宿主嘴边有美味,马上奔过去,一口吞吃诱饵,也把自己送进程蕴静心设下的圈套里。
    “噗嗤——”
    圆滑小巧如果冻的噬天虫吞进肚子,程蕴咂咂嘴,得了便宜还要卖乖:“这东西又苦又涩,还咬不动,真难吃!”盘膝正坐,拿出全部的毅力收服噬天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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