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下山风波-《穿成农女我捡个崽崽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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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岚回家去探小新的班,发现小新每天的作业翻倍了,以前一天两张大字,从今天起,变成四张了。

    隋先生跟江岚解释:“小新这孩子很喜欢学习,而且学得快,按一般孩子的进程教他,白白耽误他的时间。”

    隋先生是专业人士,江岚并无异议,从善如流。

    小新如今写字写出了经验,已不像以前那样一篇大字要写十分钟,他现在小小的人握着长长的毛笔,挥洒间一行就写完了,人写的也不丑,江岚扪心自问,比自己写的毛笔字好多了。

    下课后,小新抱着自己的小书篓跟在江岚后面回去,今天学的多,可能有点累,小新扯住江岚的裙子:“娘亲娘亲,我不想拿这个了!”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小新不服气的撅起小嘴:“可是昨天你就让我帮你端茶,你自己的事情都没有自己做!”

    江岚乐不可支,小娃娃还学会反将一军了,她笑着摇摇头,接过小新得小背篓,小新达到目的,一蹦一跳的在前面回屋了。

    小新才三岁多,江岚白天要去酒楼,不能时时照顾他,总是让隋先生的侍女照顾不是长久之计,江岚想给他找个贴身的小厮。

    这不是件容易事,要找一个信得过的人。

    直接去买一个书童容易,可这个书童是好是坏难以预料,小新又那么小……江岚想这件事很久了,一直没去买就是担心万一找来的是个心思不正的,照顾不到小新反而害了小新。

    思来想去,她把主意打到了石头身上,香满楼石头最小,今年九岁,看他乞丐爷爷的事就知道他重情重义,人又机灵,如果一直在酒楼跑腿,也耽误了他。

    不如让石头跟着小新一起读书,如果能读出来,也是他的出路。

    江岚跟余桃商量这件事,余桃也赞成:“小新一个三岁多的孩子天天什么都自己做,我看着都心疼,石头是个好孩子,每天亲手照顾宋爷爷,酒楼里也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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