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再遇郑垣-《穿成农女我捡个崽崽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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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府城喝了几天茶,听到最多的是吴大将军,吴家本家就是在大庸城,吴大将军生在大庸,在这里长到八岁,大庸城人人都为本地出了一个大英雄而骄傲。只是他年少离家,现在大庸几乎没有人见过他。

    傍晚时江岚回到客栈,奔波了几天,事情有了眉目,江岚的心稍定,准备带着小新他们出门吃顿好的,也犒劳下自己。

    江岚牵着小新的手,进了一个装潢的很不错的酒楼,余桃看着环境就有些怯:“妹子,这里很贵吧,我觉得昨天的素面就很好吃……”

    江岚无奈,拉住她按在座位上:“面是面的味道,菜是菜的味道,只管吃,你妹子不差钱!”

    刚坐下小二马上来点菜,姜兰刚点了两个菜,余桃看着菜单牙疼地说:“配着米吃够了,够了,别花那么多钱吃肚子里,不值当。”

    店小二笑了:“吃肚子里才是最值得,吃一道好菜过一年你还记得那味道,从舌头到肚子可是全得了好处,民以食为天哪,再说,既然都来了,花了钱若吃的不尽兴,那钱不是白花了吗?”

    姜兰笑眯眯的看着店小二,心想以后自己开饭店也要找个这么会说话的员工。

    店小二又贴心的介绍了两个招牌菜,一荤一素,且价格适中,然后说:“看客官都是第一次来本店,给客官们送两碟小菜,客官吃的开心以后再来!”

    余桃喜出望外,跟江岚说城里的饭店就是大气。

    江岚笑着摇摇头,可不大气吗,四个菜快二两银子了。

    菜上来后,江岚仔细品尝了每道菜的味道,不可小看古代,虽然机械落后,但古人耐得住性子磨,有些炖菜的汤都要熬上几天的,江岚觉得这些菜的味道不比后世有各种调味料的菜差,反而因为古代的肉和菜都是原生态,更能吃出菜本身的口感,而不只是调料的味道。

    那么以后的饭店若想赚钱,要靠出奇制胜了。

    小新吃的津津有味,这时代没有辣椒,每道菜小新都能吃上几口,但他最爱吃的还是米饭。

    看他一个劲儿扒米饭,江岚夹了块儿茄子放他碗里,这道蒜香茄子煲应该是炸了以后高汤煨的,软烂可口,小新皱着一张小脸,他不想吃茄子,不好看,江岚威胁的“嗯”了一声:“ 不许挑食。”

    小新愤愤不平:“娘亲你也不吃萝卜的!你也挑食。”

    江岚都不知道小新怎么发现她不吃萝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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