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嫌疑人本来有点半张着胳膊准备动手的,听到这句话不由得一愣:“那是谁啊?” 领头的大汉脸颊一跳:“六英尺,棕发,浅棕色眼,十七岁,中等身材,七天前在你的派对上失踪了,两天前在海边发现了他的尸体。” 嫌疑人转了转眼睛,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变得吊儿郎当起来:“啊,那个鲜嫩的小可爱,是啊,本来还想多享受一下的,但是他的脾气不太好。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愤怒的血,有点……辣辣的,后来我咬破他喉咙的时候,他还有点恐惧,有一种淡淡的酥麻感,感觉棒极了,所以一不小心就把他的血喝干了。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能找来,不过也挺好,我觉得你们的血也会是辣辣的。” 大汉们面面相觑,互相递着眼神:这孙子什么毛病? 疯了? 不能够,唬人吧? 管那干什么,招了就弄死他交差就完了。 所以大汉们二话不说,对着嫌疑人乒乒乓乓一顿乱枪,在瘦弱的苍白身躯上开了十几个洞,然后对着瘫在地上抽搐的躯体和溅了满墙的血咔嚓咔嚓拍了好些张照片,还对面孔做了特写。 就在大汉们拍了照片转身离去的时候,本应该是尸体的嫌疑人突然嘿嘿的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运气还是他躲得快,这哥们胸前挨了十多枪,一枪也没打中心脏。 至于脸肯定是有意留着的了,因为给了特写了么。 月朗星稀的夜晚,没有灯的建筑角落,嘿嘿冷笑还在流着血的,一寸一寸慢慢把自己抬起来的尸体,大汉们浑身都大汗了。 所有人都把刚才收起来的枪又掏了出来,对着尸体却没开枪——之前打的洞还淌着血呢,这枪准是没用啊。 突然之间,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从会场的方向响起,大汉们和尸体都一愣,随后鬼哭狼嚎的鼎沸人声传了过来,闹闹嚷嚷的很少有词语能听得清,而听清的几句话,多半都是着火啦,快跑啊,救命啊,闪开之类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