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青年看到方牧的样子,以为他惊呆了,不由得笑道:“自我介绍下,在下连月九歌,来自血月阁曙分部,在血月阁青年一辈排行128,代号曙128。” 血月阁做事,一直凭借的就是稳字。 他们有八个部门,分别是曙、光、幻、灭、血、月、重、生,连起来就是一句口号。 青年觉得他很稳,因为这个面具男的能力他已经看穿了。 枪法一流、速度、力量也不弱,而且还会玩雷电。 不过这都不是事儿,因为青年自信有对付的办法。 至于为什么要报出这个名号,这是青年的恶趣味。 他一直认为,以血月阁的能力,不应该做过街老鼠,所以每次杀掉对手时,都会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名号,让他们知道,他们对付的血月阁,能够轻而易举的解决他们。 方牧目光灼灼的看着红粉骷髅,突然做出了一件让青年吃惊的事。 只见方牧指了指自己的头,并且伸了出去,又指了指红粉骷髅,道:“来,打我,搞快点,我赶时间。” 连月九歌愣住了,身为血月阁青年一辈的佼佼者,代号曙128,虽然排行128,但是这实力放在哪里都是顶尖的。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种被冒犯到的感觉? 方牧抬起头,道:“搞快点,还打不打了?” 连月九歌咬牙切齿的道:“打,不光打,还要打死你!” 身后,红粉骷髅慢慢走了出来,化作五个性感的美女,竟然跳起了舞蹈。 连月九歌眼中闪过一丝得意,这是他的绝活,能够让敌人陷于红粉骷髅的温柔乡中,慢慢的死去。 这也是他的依仗,你的外在能力再强,都只是个男人,是男人就很难抵挡红粉骷髅。 方牧只觉得一阵香风扑来,耳边响起了提示音,不过这提示音却让他浑身一僵。 “叮,受到红粉骷髅攻击,雌激素+1。” 方牧发誓,这是他第一次抗拒金手指。 ps:推一本书,《我成为了光明神》,讲的是主角成为光明神,和原始人过上没羞没臊的生活。 我两个一直互相支持到现在,也算是患难与共了,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恭喜二位舵主领盒饭(阴险),我头疼,去睡觉了。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