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麻辣鲜香,林禾的最爱! 一边吃,还不忘了给某人竖大拇指:“辉哥,你这烤肉的手艺,服了,这要是去开店的话,城里卖兔子的都要没生意了!” 想到开店,李长辉不免想到之前的麻辣烫,连连摇头。 “你喜欢吃,我随时都可以烤,开店就算了,咱们家不差那点钱。” 当年是他没事情可做,整个人都还没有安定下来,处于得过且过的状态,做什么,不做什么,好像都无所谓。 现在可不一样了,现在他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那都安定得不行,可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我也就是说说嘛,开店太累了,还操心,一年四季都没个休息的日子。” 要是还自己开店,像今天这种,想出门就直接出门的时间,可就难找了。 两人聊着天,吃着饭,不知不觉居然把一整只兔子都吃光了,粥也只剩下小半碗,被李长辉收了尾。 饭后,林禾直接瘫在椅子上,摸着自己吃撑了的肚子,打着饱嗝。 “好久没这么撑过了,在家里人多,吃饭都得注意着点形象。” 家里什么都有人做,她只需要吃饭睡觉,再去地里看看,安排一下别人干活就行。 安逸是挺安逸的,就是有一点,不如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自在。 这要是以前在南志县的时候,等三个孩子去学堂了,她随便找个角落,就可以不用注意形象的,直接躺下晒太阳。 就算偶尔披头散发在家里来来回回,李长辉也不会说什么,扣个眼屎鼻屎,打个喷嚏什么的,那更是毫无顾忌。 现在可不行了,家里就算再怎么消减,也还有几十个仆人呢,指不定哪里就冒出一个正在干活的人,她真的就是时时刻刻,当自己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形象。 也就一个人关起门来的时候,会感觉稍微自由点。 李长辉把碗筷全部收到一起:“不习惯?要不我们换个小点的住处,就不需要下人了,只让人每隔几天收拾一下院子就行。” 李长辉是吃过苦的人,不管是学习训练习武的苦,还是边关打仗条件艰苦,对于日常自己动手干活这些,他并不排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