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顿时气得破口大骂。 多好的发财机会啊。 这老东西怎么就不知道把握住呢! 刘志刚发泄了一通,气冲冲的走出病房。 来到姜白面前。 “我妈说了,就是你把她推倒的,不过念在你帮忙打了120,还垫了一点点医药费的份上,我呢也不为难你。” “赔个三万块钱就算了。” 刘志刚还是没放弃。 虽然没有郑爱霞的配合,想讹一大笔钱是不可能了,但他见姜白年轻,想着吓唬吓唬说不定能搞点儿钱。 成了自然好,没成也没关系。 “小子,你最好趁我没改变主意之前赶紧给钱,再磨叽下去,就不是一万块能解决的事儿了。” “而且我告诉你,你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如果我报警的话,你是要坐牢的知道吗?三年以下啊!” 刘志刚直勾勾盯着姜白,压低声音咬牙说道。 “哦。” 姜白轻轻抬了抬眼皮,满脸的无所谓:“那你报警吧。” “你!……” 刘志刚没想到他居然会这么刚! “小子,我现在让你赔钱是愿意跟你私了,是给你机会!” “你最好想清楚,是坐三年牢出来工作找不到对象找不到,还是愿意赔三万块钱这件事翻篇儿。” “三年和三万,不难选吧?” 姜白冷冷一笑,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拿出手机就开始拨打报警电话:“喂你好,我要报警,有人敲诈我三万块钱。我在市三院住院部五楼,嗯,好,我等你们。” “你他妈神经病吧!你报警干鸡毛啊!” 刘志刚心态崩了。 这人特么玩儿不起他啊,咋一言不合就报警呢? “我突然身体不适先回家了,但是这事儿没完昂我告诉你。” 撂下一句话,刘志刚落荒而逃。 他可没底气在这儿等警察。 姜白也没阻拦。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反正自己已经录音了,警察总能找到他。 姜白摇了摇头,起身返回病房。 “小伙子,我替我儿子给你道歉了,唉,实在是对不住啊。”郑爱霞眼睛红红的,满脸歉意。 姜白摆了摆手表示没关系。 他知道郑爱霞没同意刘志刚的做法。 否则以后者那德性,怎么可能从二十万降到三万。 刚才肯定是刘志刚唬人呢,如果碰到一个没有社会经验,胆子又小的人,还真有可能被他连唬带骗的把钱掏了。 但是很可惜,他遇到的是姜白。 这可是个一言不合就报警,二言不合就起诉的靓仔。 原本姜白打算等郑爱霞的家里人过来,他就离开了。 至于郑爱霞的儿女对她孝顺不孝顺的,说实话,姜白虽然看不顺眼,但他也不是圣人,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管。 天底下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要是见一个管一个,类似姜白也管不过来。 但是这刘志刚好死不死的,居然讹他钱。 姜某人表示,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这亏? 所以他直接报警。 但是以刘志刚的行为,想成立敲诈勒索罪是很难的,甚至可以说几乎没可能。 充其量也就是个违法行为,估摸着拘留几天,再发几百块钱就完事儿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刘志刚敲诈勒索的这个行为不算特别恶劣。 但是他这个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这么轻微的处罚,简直太便宜他了。 不光刘志刚,还有他的大哥刘志华,大姐刘美玲。 三个子女,居然没有一个人孝顺老母亲,平日里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也就罢了,现在她都住了医院,居然也不来看看。 唯一来的小儿子,还是冲着讹钱来的。 一看讹钱失败,拔腿就走。 这种人,不光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姜白曾经在某次跟罗大状的聊天中,听他提到过一个罪名,叫做“遗弃罪”。 很多人听到“遗弃”这两个字,可能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抛弃婴儿。 这没错,但不准确。 遗弃罪的对象,可不仅仅是婴儿,还包括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如果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他们,情节恶劣,那么就构成遗弃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扶养”而非“抚养”。 这个用词上的区别,体现了法律的严谨。 一般来说,抚养指的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 但扶养的概念相对来说要更大一些。 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郑爱霞的三个子女对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罪! 这次,姜白准备帮郑爱霞较真一次。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