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反手加购一百万!(求收藏)-《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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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成立了“三金工作室”,来运营“陈三金”这个账号,平时一场直播下来成交金额很难破万,但这次居然直接突破了一百万!

    这绝对是创造历史的一天。

    一个身材微胖的青年捧起了陈三金的臭脚:

    “三哥,要不说还是你脑子活泛呢,从网吧和二手市场淘一些残次品回来,摇身一变就能当新品卖。”

    “这一里一外的,简直就是无本万利啊。”

    “直播间里那些傻缺,还真以为自己捡到漏了!”

    另一个皮肤略显黝黑的青年笑呵呵的说道:“是啊哈哈,直播前还有个小孩儿发私信,说他在直播间买到的键盘有问题,想退货。我就呵呵了,要是没问题,怎么可能那么便宜卖给他!”

    “三哥,咱们这么做,真的没事吗?万一有人报案……”四眼有些担忧。

    陈三金嗤笑一声,满脸的无所谓:“怕个锤子!难道你会因为一件百八十块钱的东西去报案?这不纯纯有病吗?”

    小胖附和着说道:“三哥说的没错,四眼,你啊就是想得太多。”

    “现在这个社会,哪里还有这种一根筋的傻子,大家都这么忙,没有人愿意为了几十块钱的东西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的。”

    “而且,就算你去报案了,这么点钱,也达不到立案标准,怕个锤子!”

    四眼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当今社会,很少有人会在一件小事上面较真。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真要较真儿,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么?

    “你们都给我记住了,咱这是小本生意,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爱谁谁,谁都不好使!”

    “我还真就不信了,有人会因为这么点事情去报案。”

    陈三金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好了,这事儿就过去了。帝豪ktv豪华包间,今晚的消费由我陈公子买单!大家尽情嗨皮,好好的庆祝一下!”

    “三哥牛逼!!!”

    房间内传来阵阵欢呼声。

    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

    看到不少朋友说主角是“知假买假”,是违法的,此处进行一下解释哈:

    “知假买假”是指行为人在知晓某商品具备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仍购买该商品,并以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为由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行为,这是违法的,如果索赔数额过大,超出合理范围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举个栗子,张三在超市看到货架上有过期牛奶,明知其过期,还是故意买了10箱,这种行为明显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出于食用目的购买”,这时候索赔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如果索赔数额过大或者涉及其他恶劣情形,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但如果张三只是很正常的买了1箱,这时候哪怕明知他是故意的,是“职业打假人”,也不应以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而否定其在食品、药品领域中的消费者身份,其要求赔偿的行为一般不为法律禁止。

    我们再来看一下主角的情况。

    首先他并非在实体店购买,而是网络购物,看不到商品,无法确认其是假货、二手货、报废品;

    其次,虽然主角买到了一个报废键盘,但这种情况存在偶然性,相信大家网购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这并不足以让主角明确的知道,直播间售卖的所有商品均为假货;

    因此主角的行为不能算作“知假买假”。

    此外,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报警、起诉等索赔手段属于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不足以造成经营者产生心理恐惧或强制的,行为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主角自然也不会有敲诈勒索罪的嫌疑。

    当然,如果深究的话,他的行为势必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1000个账号这种不合常理的行为等等……

    但,主角毕竟是个有系统的男人。

    “一切解释权归系统所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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