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阿虎闻言立刻继续扣动扳机,子弹紧接着倾泻而出,直至将长脖怪彻底轰成一堆肉泥。 亲眼确认对方已经被撕裂成了无数碎片,林子晗才悄然松了口气,看着那枪口因为先前的急速射击,而仍在不停冒着白烟的QJZ-249,微皱雾眉道: “阿虎......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林子晗并不知晓,危机管理局与中州城治安署于暗中达成的秘密协议,更不明白在中州城对私人枪支的管制,正在变得越发严格的大环境下,阿虎为何可以持有枪械,而且竟还显然是属于“重火力”级别的机枪。 阿虎当然清楚,林子晗的心中必定对此抱有疑惑。 毕竟当初治安署给他们下批持枪许可证时,曾经特地向他们强调过“要对任何第三方保密”,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他们的雇主林子晗。 除此之外,治安署当时还极其严肃地告诫过他们,“若非情势极其危急,绝不可轻易动用枪械”。 实际上,阿虎等人也一直都是这么照做的。 只不过,早在姜潮打电话让他们保护林子晗时,阿虎就已经命令自己的手下必须随身携带枪械、以防意外状况发生了。 因为阿虎知晓,如果不是林大小姐有可能要遇上,或是已经遇上了什么大麻烦,以姜大哥的能力,是绝对不会表现得那般慎重的。 只是阿虎没有料想到,所谓的“大麻烦”,竟然会是眼前这种可怖怪物。 幸好尽管阿虎仅仅只是做出了推测,但身为顶级保镖的职业素养还是告诉他,必须要考虑到“最坏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眼下枪械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当然,阿虎哪可能给林子晗解释那么多,只是简单敷衍道:“林小姐,身为一个职业保镖队长,我随身携带重火力枪支应该很合理吧!” 第(2/3)页